中共南昌市委 南昌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决定
洪发[2005]38号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的精神和市委八届八次全会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伸长服务业短腿”的要求,不断提升服务业整体水平,加速我市优化经济结构,完善城市功能,增强发展活力,进而成为区域性金融、物流、贸易等中心城市,特作如下决定:
一、重要意义和总体思路
1、重要意义: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是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服从和服务推进建设现代制造业重要基地核心战略的迫切要求;是丰富城市功能,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建设现代区域经济中心城市的客观要求;是实现充分就业,推动全民创业,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建设和谐社会的现实要求;也是提升我市综合实力,做大做强南昌、实现快速崛起的必然要求。
2、指导思想: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及和谐创业、富民强市精神,以做好“两篇文章”、实现率先崛起统缆全局,在工业化、城市化加快推进的同时,通过规划先行、政策引导、政府支持、市场导向、多元投资策略,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做大做强服务业企业,全面提高服务业发展水平,进一步增强城市的综合服务功能,加快形成与建设现代制造业重要基地核心战略相配套的服务业体系,不断增强城市聚集力和辐射力,不断增强城市核心竞争力,推动经济社会快速、协调、持续发展。
3、发展目标:今后三到五年,服务业增加值的增幅明显提高,对GDP的贡献率明显提高,以知识型和生产型服务业为代表的现代服务业在全市服务业中的比重明显提高;基本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吻合、与现代制造业建设相配套、与城市化进程相协调、与城乡居民需求相适应的现代服务业体系,使南昌成为特色鲜明、功能完备、实力较强的区域性服务业中心城市。
4、基本原则。服务全局原则,围绕大开放主战略,建设现代制造业重要基地核心战略,形成与之配套、为之服务的服务业体系。比较优势原则,按照我市的资源条件、产业特点和城市功能定位,突出重点,扬优成势,大力扶持服务业产业的发展;协调发展原则,统筹服务业与工农业的协调发展,建立互为保障,互为促进的机制;市场推进原则,在强化政策引导的同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全面开放原则,打破垄断,不分内外,不划公私,共同参与;多方联动原则,上下一致,各方协同,政府和企业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二、发展重点
5、全力发展金融保险业。大力引进股份制金融机构,培育发展民营金融机构;积极争取设立地方性商业银行、金融控股公司、信用担保公司、保险公司等,建立完善的现代金融产业;积极培育金融市场,建设票据市场、保险市场、产权市场,形成多层次、多领域、多主体的资本市场体系。加快推进金融电子网络建设,降低支付成本,不断完善信用卡、网上银行、电子商务等新型金融服务的消费环境,形成种类齐全、竞争有序、资信优良、手续简便的个人消费信贷体系;鼓励金融机构扩大信贷规模,提高信贷质量,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大力发展保险业务,使之成为南昌金融发展的新增长点。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制,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的发展,畅通融资渠道,鼓励支持中小企业直接融资;鼓励在昌金融机构采取多种形式参与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构筑完善的中小企业投融资体系。
6、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充分利用我市的区位优势,以提高服务水平和降低物流成本为核心,以完善物流供应链提升价值增值链为目标,采用现代物流管理技术和装备,按照物流枢纽城市—物流园区—物流中心—配送中心的布局模式,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加快重点物流基地建设,构建与我市经济发展及综合运输体系相适应的现代物流体系。积极培育和引进第三方、第四方物流企业,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增值的比重。鼓励工商业企业将原材料采购、运输、仓储等物流业务与主业分离,增强社会化、专业化服务能力。 整合城市运输资源,改造货运出租行业,提高现有城市道路的利用效率,加快城市物流配送体系建设。
7、加快发展旅游会展业。充分发掘我市丰富的旅游资源,发展大旅游,培育大产业,完善配套设施,加快环境建设,形成旅游大市场;积极培育特色旅游产品,大力发展红色、生态、体育、观光等多种形式的旅游,努力扩大旅游市场规模,提高旅游业服务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省会城市优势,利用全省旅游资源,研究探索旅游合作新途径,实现区域旅游业共同发展。依托区位优势、产业优势和生态环境优势,加快发展以区域性、特色化、贸易型、生态型为主导的会展业;整合会展资源,提升会展水平,扶持会展企业,打造品牌展会;开展全方位国内外合作交流,引进先进的管理办法和经营理念,强化展馆硬件和软件建设,逐步形成市场化、产业化、规范化的会展经济体系,把南昌建设成为中部地区富有特色的旅游会展中心城市。
8、积极发展大文化产业。优化文化产业布局和配置,重点发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演艺、体育健身、文化用品生产和教育培训等产业群,培育壮大若干个具有规模优势和竞争实力的大型文化产业集团;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文化设施、以多种形式参与国有文化单位的改制和重组、创办文化企业、培育文化市场,形成政府投入与社会投入相结合的多渠道、多元化的文化投入机制;加快地方文化市场管理立法工作,促进文化市场的规范发展。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培训产业,唱响“学在南昌”的职教品牌,为建设现代制造业重要基地和做好“两篇文章”提供人才支撑;培育发展体育健身娱乐、体育用品、体育竞技表演、体育技术培训产业,形成结构合理、项目齐全、设备精良、管理完善的体育市场体系;深化医疗卫生体制和药品流通体制改革,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医疗水平,完善基本医疗、非基本医疗和特殊医疗多层次保障体系,促进医疗产业发展。
9、做大做强商贸流通业。鼓励商贸企业采取直营连锁、自由连锁、特许加盟等新型现代商业业态,发展连锁经营;鼓励商贸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开展信息化应用,推行电子商务等现代营销方式;鼓励商贸企业以连锁经营为主要方式,向中小城镇和广大农村地区拓展;鼓励国有商贸企业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加大“农改超”工作的推进和支持力度;充分利用整合现有设施,建设功能完备的社会化、专业化商品配送中心,形成与大生产和大流通相适应的现代商品配送系统;按照“城内大商场、城郊大市场、城外大物流”的要求,不断完善商贸流通体系,建设中部地区重要商贸中心城市。
10、完善提高中介服务业。鼓励和引导各类中介机构实行企业化经营、规模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社会提供规划编制、决策咨询、投资论证、资产评估、会计审计、技术交易、经纪代理、市场调查、法律服务、房屋租赁、房屋交易等各类中介服务;积极引进国际国内著名的会计、法律、咨询、评估等中介服务机构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来昌,整体提升我市中介服务业水平;积极发展各类行业协会,增强自律、监督、协调功能;建立健全中介服务从业人员和机构准入制度,规范中介组织的行业行为,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使中介业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促进力量。
11、着力拓展社区服务业。积极探索新型社区建设、管理机制,运用市场机制创办养老、托幼、文化、健身、医疗、物业管理等各种便民服务业;切实加强社区服务业的设施建设,增强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以满足社区居民生活需求为目标,鼓励发展面向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专业化服务,面向社区居民的家政服务,面向社区单位的社会化服务,面向社会贫困户和优抚对象的福利服务;鼓励社会各方面举办社区服务实体,为社区居民生活服务,为增加就业、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12、高起点发展信息软件业。加快高速、宽带、大容量的信息通信系统工程建设,积极推进政府、企业、社会公众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建立完备的网络化、数字化信息资源体系,形成社会信息资源充分利用和有效共享的机制;面向社会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信息服务平台,全面提高信息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抓住新兴数字电视、第三代移动通讯发展等机遇,推进城市信息化,加速“数字南昌”建设;依托我市骨干软件龙头企业,加速软件业的集聚和企业综合竞争力的提升,努力建设中部地区重要的软件产业基地。
三、保障措施
13、加强规划指导。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十一五”计划,坚持“合理布局、完善功能、提升水平”,抓紧编制完善现代服务业发展总体规划,认真制定完善各专项规划,发挥规划在合理布局、集约利用资源、指导重要特色服务业区块发展和形成服务业组合优势中的作用,以促进现代服务业实现合理空间布局,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提高系统运作质量。
14、放宽市场准入。除国家有特殊规定的以外,本市所有服务业领域,各类资本均可进入,并实行同等待遇;在实施优惠政策的投资领域,其优惠政策对所有投资主体同样适用。经相关部门批准的各类民办机构,均可以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合伙或公司制形式办理注册登记。简化经纪人登记注册手续,允许其先领营业执照后办经纪人员资格证书。允许各类人才以商标、品牌、技术、科研成果、个人声誉等无形资产评估作价出资组建企业。对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各类人才独资或与他人共同开办企业特别是工作室、博物馆、美术馆的,可以个人名字作为企业字号办理登记注册。
15、加大改革力度。坚持以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企业与事业分开、盈利性机构与非盈利性机构分开的原则,加快推进文化、卫生、体育等适宜产业化经营领域的产业化进程。鼓励服务业企业继续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完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走集团化、网络化、品牌化发展路子。进一步放开搞活中小服务企业,积极推行股份合作、租赁、出售、员工持股等方式的产权制度和经营机制的改革和创新,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加快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将能够推向市场的全部推向市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办分离,把可以由社会自我调节和管理的职能交给社会中介组织。进一步扩大政府服务采购,努力扩大政府采购的规模和范围,把政府服务性投入通过不同方式引入竞争机制,加快形成统一的政府服务采购市场。
16、加快开放步伐。打破行业垄断、地区封锁、城乡分割等体制性障碍,积极稳妥推进服务业的对外开放,大力引进适应我市现代制造业发展的境内外知名服务机构、大公司在我市设立研发中心、采购中心、分销中心和物流中心以及其它分支机构,逐步形成具有综合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对服务业招商引资有功人员,实行与工业招商引资同样的奖励政策。对企业总部在本市而在境内外证券市场首次发行股票的服务业企业,对于争取到国家、省项目资金支持的服务业企业,均给予重奖。鼓励企业通过直接投资、品牌输出、企业并购等形式向外扩展,到国际市场上开拓经营,积极参与服务贸易领域的国际合作与竞争,不断提高服务业的国际化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17、加大财政扶持。整合、用好现有扶持服务业发展的各项财政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引导扶持我市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带动性强的重点项目的引进、传统服务业的改造提升、新兴业态的推广运用、新兴现代服务业与公益性服务业的发展、现代服务业功能区块的建设、农村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年度有突出贡献的各类服务业企业的奖励,主要采取奖励、以奖代拨、贷款贴息等方式进行扶持。市有关职能部门根据我市服务业重点领域和新兴行业的发展情况,每年发布一次资金引导项目目录,鼓励引导社会投资发展现代服务业。
18、实施名牌战略。开展现代服务业示范企业的认定,经认定的企业享受有关优惠扶持政策,对不同级别的名牌企业,按照经营规模和贡献大小实行奖励。支持品牌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融资。对新确认为国家驰名商标、中国名牌和省著名商标、江西名牌产品的企业,对新认定的五星、四星级酒店,对新认定的4A级景区,分别给予一次性一定金额的奖励。每年对在我市举办并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大型会议、展览、文化节庆活动,给予一定奖励。在同等条件下,政府机关单位及全额拔款事业单位应优先采购本地知名品牌服务产品。加大打击假冒商标、品牌的非法行为,切实维护知名品牌产品的合法权益。高度重视城市品牌的创建,对于通过精心策划和运作,设计、投资、建成标志性建筑、城市雕塑、文化旅游会展品牌,对设计者、投资者、建设者均给予奖励,并返还一定年份已收取的城市建设规费。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增强企业自主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开发能力。
19、打造骨干企业。积极培植一批规模大、实力强的服务企业,组建商贸流通集团、教育集团、文化集团、媒体集团、医疗集团等。鼓励企业进行跨区域整合,借助外地资金,开拓外地市场,实施低成本扩张,鼓励企业突破所有制、行业和区域界限,通过合资、联合、并购等方式,实行连锁经营和集团化、规模化发展。对重点服务业企业进行重点扶持,对每年评选出的服务业“税收十强”、“服务十佳”企业,以及重点发展的八大领域“综合前三名”,大张旗鼓予以表彰。
20、优化人才环境。建立健全服务业人才信息库和人才服务机构,加快引进和培养金融保险、信息技术、现代物流、文化旅游、国际贸易、中介服务等方面的紧缺人才。切实解决好各类人才的住房、社会保障、子女入学、职称评聘等问题。引导社会培训机构、现有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增设服务业紧缺专业,发展各个层次、各种类型的服务专业教育。加大领军人才的开发力度。在市级人才专项奖励评选中适当增加服务业人才的名额,积极向国家、省推荐、申报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津贴的专家以及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积极开展优秀中青年人才破格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工作。
21、打造发展平台。按照“储备一批、规划一批、建设一批”的滚动发展原则,筹划、论证、筛选、确定好本地本单位的重点项目,完善项目推进责任制度,加快项目和功能区的建设。扎实推进物流保税园区和各类物流园区建设,充分利用和创造条件,实现公、铁、水、空、海联运,拓展联运网络,实现交通集疏运一体化,专业运输、综合运输和运输市场一体化。着力推进现代物流园区、中央商务区、商业特色街的建设,加紧规划和发展票据、产权、科技、信息、人才等要素市场,使功能区成为服务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
22、营造发展环境。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搭建全市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完善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建立个人信用征信体系,形成“守信得益、失信受损”的社会环境和“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社会风尚。进一步简化审批,优化服务。凡是既不需要政府投资又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服务项目,一律取消行政许可,改为备案制;需要保留审批权的服务业项目,要简化审批手续,公开办证条件。加快制定和完善有关规范服务业市场主体和市场行为方面的法规,建立健全服务业的监管、调查、统计、信息发布制度。加大市场秩序整顿力度,促进公平、有序竞争。优化行政服务环境,加强机关作风整顿,做到文明、规范、公正执法,杜绝“三乱”。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及其他宣传舆论阵地的作用,大力宣传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意义、重大成果和先进典型,形成发展服务业的良好氛围,坚决制止虚假新闻,尤其是有损企业形象的相关报导。
四、加强领导
23、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建立市服务业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市政府主要领导挂帅,各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统一协调和指导全市服务业的发展。各重点领域服务业要分别成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由市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各县区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相应机构,制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形成上下联动、全面推进的工作格局。各级、各部门要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促进服务业与制造业互动发展的工作中去,花大力气研究和解决服务业发展中的问题。要抓紧制定设立市服务业常设管理工作机构的具体方案,做到机构、编制、人员、职责、经费五落实,并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
24、建立统计指标体系。以服务业增加值增长速度、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占比、服务业实现地方税收占比等为核心指标,加快建立反映现代服务业发展特点和水平的统计指标体系和现代服务业统计制度,完善统计网络,加强统计力量,增加统计投入,做好现代服务业普查工作,建立和完善现代服务业的经常性调查制度和统计监测制度,建立较为完整的数据库,为强化指导,实施考核提供科学依据。
25、完善目标考核体系。进一步完善目标考核制度,把服务业发展作为各县区、各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类别服务业发展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对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在市政府办公厅设立服务业发展综合考核督查机构,确保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到位。
本决定的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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