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昌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向中共南昌市第九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 刘东明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南昌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就五年来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以及对今后工作的建议,向中共南昌市第九次代表大会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五年工作的回顾
本届纪委工作的五年,是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职责卓有成效的五年,是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推进的五年。五年来,在省纪委和市委的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积极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为加强党的建设、促进全市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宣传教育工作深入人心,反腐倡廉的良好氛围正在形成
五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广泛开展了党纪条规教育。在全市广大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了学习贯彻《两个条例》、《实施纲要》和《党章》等活动,认真开展了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二是扎实开展了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在全市评选了廉内助和勤政廉政典型,并开展了学习牛玉儒、任长霞、郑培民、梁雨润等先进模范人物活动。同时,利用本市典型案例,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三是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建设。举办了廉政书画展、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歌曲创作比赛等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积极探索廉政文化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和进农村等“五进”活动,培植了一批示范点。四是创新了宣传教育载体。在南昌日报、南昌电台、南昌电视台开辟了廉政建设宣传教育专栏,开办了反腐倡廉网站,使反腐倡廉宣传教育面向了全社会。通过以上措施,营造了浓厚的反腐倡廉工作氛围。
(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扎实有效,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普遍增强
五年来,各级党政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及“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五个不许”等规定,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得到规范。一是有效开展了专项清理活动。动真碰硬开展了清房“回头看”工作,全市共清理出干部违规住房2073套,其中上市出售664套,售得房款5530.8万元,累计收缴住房超面积房款1102.4万元,清理机关事业单位空置住房176套;开展了清理和规范小车配备工作,全市共清出违规和超标小汽车54辆,并对小车购置实行定编管理;开展了清理领导干部兼任企业职务和拖欠公款工作,全市共有33名副县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不再兼任企业领导职务,清理出72名领导干部拖欠公款123.33万元;开展了治理“红包”和清理“小金库”工作,仅2004年,全市就有559人次上交“红包”170余万元,清理“小金库”165个,金额1400余万元。二是加大了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力度。建立和完善了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第一责任人向上级纪委常委会述廉、领导干部任前谈话、诫勉谈话、领导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等一系列监督制度。三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着力抓住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四是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根据中央《实施纲要》和省委《实施意见》精神,制定了我市贯彻落实中央《实施纲要》的意见,召开全市任务分工会,落实了2007年以前需要完成的任务,目前这项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地推进。
(三)查办案件工作力度持续加大,严厉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
五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作为反腐倡廉的重点工作来抓,不断加大办案工作力度,产生了较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益。五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5895件次,初查核实3254件次,立案1984件,结案1901件,其中涉及县级干部92件,科级干部296件,处分1970人,其中党纪处分1577人,政纪处分512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30人。挽回经济损失3424.46万元。重点查处了南昌市农业局原局长陈志海、南昌高新开发区原副主任胡自华、江西五里垦殖场原场长童建安、江西省汽车报废回收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吴庶元、新建县原县长杨建平、新建县原县委书记魏朝和、市商贸委原副主任惠本善、市公路局原局长谢昌文、原副局长谢秋珠、罗查金等一批大案要案。在办案工作中,坚持四个注重:一是注重为中心和大局服务。突出查办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案件,把查清问题、惩治腐败、减少损失、维护稳定、促进发展,贯穿于办案工作的全过程。二是注重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坚持“一案两报告”制度,查办一个案件,同时提供一个案件检查报告、一个案件剖析报告,帮助发案单位堵塞漏洞,举一反三治理类似问题,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使办案工作起到了查处一人、教育一片、治理一线的作用。三是注重对干部的保护和监督。坚持宽严相济,区别对待。实行了信访监督“三书”制度,对举报失实、轻微违纪、需提醒注意或限期整改的被反映人,分别下达纪检监察信访告知书、信访监督通知书、信访监督警诫书制度。四是注重依法依纪办案。严格执行信访举报、案件查处、案件审理工作流程图,确保了办案质量和安全。
(四)纠风工作不断深入,部门和行业风气逐步好转
五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专项治理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纠风工作的重点,坚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切实做到责任落实到位、建章立制到位、监督检查到位。深入开展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坚决取消不合理收费,纠正超标准收费,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费制”、公办学校招收择校生执行“三限”政策。深入开展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以纠正医疗服务中小病大治、索要“红包”、医药购销中收受“回扣”为工作重点,建立了专家评议“大处方”制度,设立了惠民医院、惠民门诊,实行单病种限价,推行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在全省率先实行药品网上采购。深入开展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加强对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对农村用电乱收费、农民建房乱收费、强制以资代劳等问题进行了专项治理。深入开展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对公路“三乱”易发地区、路段和易发时期进行重点整治,确保国道、省道基本无“三乱”。与此同时,加大了对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拖欠农民工工资以及企业违法排污等问题专项治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力度。据不完全统计,自这些方面工作开展以来,共清欠农民工工资2.42亿元,清欠率达99.7%;停产整治违法排污企业58家,取缔关闭9家;农民个人征地补偿款基本到位;115户企业改制完毕,9.5万名职工得到妥善安置;全市城镇房屋拆迁应发拆迁补偿费2.63亿元,已全部补偿到位。同时,建立了《城市房屋拆迁若干补偿标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长效管理制度。
(五)源头治腐和执法监察工作稳步推进,逐步从制度上遏制腐败的滋生和蔓延
五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在加大治标力度的同时,强化治本工作,注重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一是不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后进行了四轮行政审批事项改革,目前我市保留行政审批项目359项,已成为全国行政审批事项最少城市之一。同时,改革审批方式,提高了审批效率。二是不断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了部门预算改革,制定科学合理的定员定额标准体系,规范财政资金的分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不断完善,全面清理规范单位银行帐户,强化了财政资金的监管;对大部分执收执罚单位实行“收支脱钩”,“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不断深化。三是不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普遍推行了任前公示、竞争上岗等制度,干部选任工作更加注重民主化、科学化、公开化。四是突出加强了对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和产权交易等“四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加强了对“四项制度”落实情况的执法监察,为政府节约了大批资金,增加了收入。全市集中统一的招标投标中心已经投入使用,今后,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逐步全部进入市场招投标。五是普遍推行了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制度。通过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增强了政府工作、企业工作和农村基层工作的透明度。
(六)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常抓不懈,全市投资发展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五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作为服务经济建设的重要切入点,围绕改进作风、提高效率、优化环境这个主题,从2003年开始,连续三年循序渐进地开展了三个全市性专项活动:2003年开展了“优化投资环境服务年”活动,重点抓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等损害发展环境问题;2004年开展了机关“作风年”活动,重点抓机关干部人不在岗、心不在焉、形象不好等问题;2005年开展了机关“效能年”活动,重点抓机关干部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低效率作为等问题。三年每年一个活动,一个比一个要求高,一个比一个声势大,一个比一个力度强,一个比一个效果好,极大地优化了全市经济发展环境。今年,又在全市开展“建设高效责任政府,塑造诚信创业南昌”活动,目前已取得初步成效。这几年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抓好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一是不断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先后制订了《南昌市机关工作人员诫勉教育和效能告诫暂行办法》、《南昌市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暂行规定》、《南昌市损害经济环境行为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南昌市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五条禁令”》、《南昌市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南昌市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建立了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制度。二是不断加大举报投诉力度。在全省率先成立效能投诉中心的基础上,将原经济110、台商投诉中心等五个举报投诉机构合并为市机关作风暨效能建设投诉中心,整合了力量,提高了效率,方便了群众。几年来,全市各类投诉中心共受理机关作风和效能方面的举报投诉3549件,办结率达99.9%,做到了“有诉必理,有理必果”。三是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全市各级各部门利用互联网作为载体,公布了工作职责、组织机构、投诉举报电话,便于接受群众监督。市纪委监察局面向社会招聘了200名义务监督员,深入群众受理和反映举报投诉。连续三年在市直机关开展了“双评”工作,把监督权和评议权交给社会各界群众,有效促进了机关作风的改善。市机关作风和效能投诉中心每年不定期组织暗访组对市直近百个单位作风和效能建设情况进行暗访,对暗访中发现的违纪违规人员及其分管领导进行处理,并将暗访录像资料制作成光盘在全市大会上予以公开曝光,在社会上产生了极大的震动。四是不断加大了查处力度。把查处破坏投资环境的案件,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的一个重点。几年来,立案查处损害经济发展环境案件5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6人,效能告诫108人,诫勉教育129人,组织处理77人。五是不断加大服务力度。为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我市从2005年7月开始,由市纪委监察局牵头,在市广播电台、电视台开办了“文明行风热线”,请市直有关部门“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利用直播形式和老百姓短距离接触,高效率解决困难和问题。“热线”开播以来,已安排上线的市直单位88个,播出节目96期,受理群众咨询、建议和投诉839件,办结率、回复率均为100%。目前“文明行风热线”已经向农村和社区延伸。我市开办行风热线的做法得到省纪委和国务院纠风办的充分肯定,省纪委为此在我市召开现场会,我市的经验还在全国政风行风热线建设经验交流会上交流。
(七)自身建设得到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认真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严格要求,严格标准,收到了应有的成效。认真抓好理论和业务学习,坚持自学与集中辅导相结合,在职学习与脱产培训相结合,国内培训和国外培训相结合,使干部队伍提高了修养,开阔了眼界,丰富了知识。建立和健全了监督制约机制,增强了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进一步加大了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力度,加大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明显优化,干部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足。比如,对新情况新问题调查研究还不够深入,有效预防腐败的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这些,都有待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予以改正和加强。
五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践中,努力探索,积累了一些经验,主要是:
第一,必须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放在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的进程中来认识和把握。坚持把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加大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工作力度,致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坚持按照“三个有利于”的标准,掌握政策,判断是非,既旗帜鲜明地支持、保护广大党员干部改革创新的积极性,又严厉惩处严重干扰破坏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的违纪违法行为。实践证明,坚持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就能使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纪检监察工作也就能充满生机和活力。
第二、必须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保证反腐败斗争健康有序地进行
“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是在实践中形成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在市委领导下,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关系全局的大事来抓;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责任承办部门,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各负其责,按照分工积极做好牵头和配合工作,提高了工作的整体效能。实践证明,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就能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形成反腐败斗争的整体合力,保证反腐败斗争健康有序地进行。
第三,必须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创新的办法,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我们敢于跳出原有的思想框框和思维定势,探求纪检监察工作新路子,用发展的思路解决腐败问题,从腐败现象与经济社会的普遍联系和矛盾中寻找反腐倡廉的有效途径和办法;我们坚持从容易产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入手,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干部人事制度、财政管理体制、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和“四项制度”等方面的改革,将预防腐败的各项改革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措施结合起来,相互渗透、相互支撑、相互呼应、协调发展。实践证明,只有不断改革创新,才能不断破解反腐倡廉工作中的难题,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
第四,必须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构建惩防体系,不断增强预防腐败的能力
实际工作中,我们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在加大惩处力度的同时,不断加大预防的力度。我们注重发挥办案工作的治本功能,通过加强教育筑牢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利用制度约束干部的从政行为,加强监督保证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实践表明,在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情况下,既要采取严厉的遏制措施,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但同时,更要坚持深化改革、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努力克服查不胜查、纠而复生的现象发生。
二、今后五年工作的建议
未来的五年,是我市实现“十一五”规划发展目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极其重要的五年。新形势新任务,对纪律检查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今后五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紧紧围绕全党工作大局,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和任务,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完成市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和任务,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一)严明党的纪律,为实现市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保证
各级纪委要不断深化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紧紧围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
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监督检查。围绕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系列重大政策和改革措施,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各项任务的落实。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增强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各项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支持和保护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为科学发展、和谐创业营造良好环境。严肃查处违背科学发展观的典型案件,为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制度支持和纪律保证。
围绕党的作风建设加强监督检查。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作风的监督检查,认真解决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决反对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的行为。牢记“两个务必”,坚决制止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挥霍等不良风气。加强对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
围绕严格党的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坚决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反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对违反纪律的要严肃批评教育、依据党内法规作出处理,保证政令畅通。
(二)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反腐倡廉水平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根本举措。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把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不断提升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水平。各级纪委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协助党委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市委任务分工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深化廉政教育,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坚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党章活动,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思想道德、党纪法规教育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教育,增强广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认真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大力推进以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为重点的廉政文化建设活动,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氛围。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增强教育的整体效果。
创新机制制度,进一步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围绕管人、管事、管财等关键环节,不断建立和完善制度,注重制度创新,坚持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使制度的制定有利于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严格执行制度,加强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干部人事、司法体制改革。深化投资、金融、财政、税收、国有企业监管体制改革。完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等制度。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
强化监督制约,进一步规范权力的运行。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加强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加强对决策和执行的监督。认真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条例。逐步推行党务公开。把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结合起来,做到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完善监督机制,把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组织监督与法律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
(三)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坚决惩治腐败分子
继续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对腐败分子决不手软,坚决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重点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滥用权力、贪污贿赂案件,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谋取私利的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以及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领域的案件,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破坏投资环境、影响和谐创业的案件。
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按照法定权限使用办案手段和措施,做到严格执纪、公正执纪、文明执纪。按照“二十四字”办案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办案工作程序,严格执行信访举报件处理、案件查处、案件审理工作流程。完善查办案件协调机制和工作机制,增强办案合力。重视和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全面实行重大案件“一案两报告”制度。综合运用法律、纪律、经济处罚、组织处理等方式和手段,增强查办案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
(四)深入治理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切实解决好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继续坚决纠正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着力解决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截留、侵占、贪污支农资金等坑农、害农的行为,确保中央支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建立和完善维护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纠风工作成果,坚决遏制反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严重损害群众的人和事,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不断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和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行。
(五)继续加强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坚持把加强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服务经济建设的重要切入点。注重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的长效管理,严格执行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的一系列制度;认真受理企业和投资者的投诉和举报,严厉查处违反效能建设规定、破坏投资环境的行为;加强对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的监督,继续坚持明查暗访制度;深入开展“创建高效责任政府,塑造诚信创业南昌”活动,着力抓好“双百评”工作;继续办好“文明行风热线”直播工作,完善运行方法,扩大社会影响,惠及更多的群众。
(六)坚持不懈地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水平
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坚持不懈地抓好纪检队伍自身建设。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深入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进一步加强思想、作风、能力和制度、纪律建设,加大干部特别是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工作力度,积极探索对派驻机构加强管理监督的办法,努力造就一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敢打硬仗、能打胜仗的纪检干部队伍。
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对纪检干部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大胆培养使用,政治上信任,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为反腐倡廉工作的开展,创造必要的条件,营造良好的环境。
同志们,肩负继往开来重要历史使命的市第九次党代会,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改革发展的奋斗目标,对纪检监察机关寄予了厚望。我们要在新一届省纪委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取得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为实现南昌又快又好地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